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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沿革

    1. 民國35年台灣光復,戶籍登記業務隸屬楠梓區公所戶籍課,由民政單位主管。民國58年動員戡亂時期為嚴密戶口管理,實施「戶警合一」制度,於民國62年正式將戶政業務劃歸警察機關主管,遂正式成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區戶政事務所,直至81年7月1日起戶政業務回歸民政單位。設置本所、後勁、及右昌等3個分辦公處便利民眾洽公。當時所本部曾暫借慈雲寺及現楠梓區交通大隊辦公處,第二辦公處為後勁派出所及第三辦處為右昌派出所辦公。

      民國77年因楠梓區行政區域行政中心大樓啟用,本所進駐1樓與楠梓區公所社會課單位共用迄今。
       
    2. 本所轄區地形係屬狹長區域,面積幅員廣闊,為加強服務民眾,成立初始以地緣劃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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